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24-11-2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由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提案,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养生堂(上海)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亚什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珈叶实业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等4项团体标准,经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现予发布。
附件:标准名称及标准代号标准号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13日
发布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