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生物基餐饮具》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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