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21-06-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专家评估、学会秘书处批准,《食品安全大数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第一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参与起草单位: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大数据技术规范
请标准编制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制订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任倩楠
联系电话:13429886965
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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