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营养学会
发布时间:2019-05-27
根据我会印发《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中营学发〔2017〕023号)的文件,经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委员会团标立项会审议,决定批准《社区营养工作室技术要求》、《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等9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具体见附件。
请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标委会专家意见,按立项与工作进度要求抓紧实施。工作过程中,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附件:中国营养学会2019年团体标准立项表
联系人:周瑾 、 王静
电话:010-83554781-812、822
传真:010-8355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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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学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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