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市食品学会
发布时间:2020-02-26
由中山市泰和食品有限公司牵头提出的《黄圃腊味》团体标准,经我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本会正式比准立项:
鉴于《黄圃腊味》团体标准的提案相当成熟,且已经形成规范性文件,并有在中山市黄圃镇各大腊味生产厂家进行实践验证,符合《中山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四的规定,可直接向本会提请审查并发布。
中山市食品学会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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