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发布时间:2020-03-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会秘书处组织标准化工作组对各团体会员提出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立项审查。现将经立项审查通过,拟立项标准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立项团体标准的意见可以反馈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战晓青
联系电话:18511005972
邮箱:zhanxiaoqingok@163.com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拟立项标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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