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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对象标识符通用要求(T/CECC 3-2018)
  •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12-20
  • 是否包含专利:
  • 实施日期:2019-01-01
  • 发布单位:中国电子商会
  • 废止日期:
  • 起草人
  • 起草单位
  • 范围
  • 主要技术内容
  • 张超、杜志辉、和丽辉、刘练坤、苏航、徐名汉、张小波、潘疆塞、刘龙海、王继强、王新凤、马小龙、朱金淼、林韶军
  • 中关村工信二维码技术研究院、中广联合信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河北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修正健康集团、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标准规定了二维码对象标识符的编码规则、应用要求和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二维码的使用、管理与服务。
  • 本标准定义了二维码标识机制(IDcode)的术语和定义、编码数据结构和编码规则,制定了编码结构示意图,实现在为所有对象(人、事、物)统一分配一个全球唯一的二维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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