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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感官评价通则(T/GDCA 003-2020)
  •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0-11-27
  • 是否包含专利:
  • 实施日期:2020-12-27
  • 发布单位: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废止日期:
  • 起草人
  • 起草单位
  • 范围
  • 主要技术内容
  • 车飙、陈亚非、孙云起、林丽、李适炜、李凤、邓燕民、李谋、谭兴春、杨露
  •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康伲爱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雅纯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重生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花出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德溯源(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
  • 本标准给出了化妆品感官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人员要求、环境条件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的感官评价。
  • 1 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感官评价的差别检验和描述性分析,不适用于消费者测试。 同品类的化妆品应使用该品类相应的感官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感官特性的描述词及定义、参比样及标度需经评价小组充分讨论并共识,确保每位评价员的理解一致。 感官特性评价步骤需经评价小组充分讨论并共识,确保每位评价员的操作手法一致。 2 评价人员要求 感官评价负责人要求 2.1.1 感官评价负责人应符合GB/T 23470.1和GB/T 23470.2中对人员的要求。化妆品感官评价负责人应根据组织内需要和实际情况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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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名称 公布日期
1 磨砂油(膏、乳、霜、ㄠ)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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